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 检察日报社主办
    
首页>>公告在线网>>民事公益诉讼公告
公告详情版权归正义网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检察院对赵媛媛、李莹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时间:2026-09-01      新闻来源:正义网

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检察院

公告

 

黑爱检民公告〔20261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赵媛媛(身份证号码:231121********2728)、李莹(身份证号码:231102********3247)明知其销售的减肥药中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仍多次通过微信进行销售,违反了法律规定,侵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并提起诉讼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龙江路244号

联系电话:0456-8296324

特此公告。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