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 检察日报社主办
    
首页>>公告在线网>>民事公益诉讼公告
公告详情版权归正义网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对李卿、宁媛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时间:2026-09-04      新闻来源:正义网

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

公告

 

临渭检未民公告〔20261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李卿(身份证号612101******110219、宁媛(身份证610103******291627组织多名未成年人在渭南市临渭区朝阳大街百利可秀音乐量贩店(凯秀KTV从事有偿陪侍的行为,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四项之禁止性规定,同时损害了不特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相关组织和个人未代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督促、支持其提起诉讼;涉及公共利益的,人民检察院有权提起公益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并将提起诉讼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室

联系电话:0913-2190325

特此公告。

 

202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