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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对吴强、沈涛、郦胜强、徐俊杰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时间:2026-09-10      新闻来源:正义网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

公告

 

婺检民公告〔2026〕3号  

本院履职发现,吴强(公民身份号码330721********6011)、沈涛(公民身份号码330721********6018)、郦胜强(公民身份号码330721********6016)、徐俊杰(公民身份号码330721********6015)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邮寄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丹光西路8号

联系电话:0579-82416082

特此公告。

 

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