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 检察日报社主办
    
首页>>公告在线网>>民事公益诉讼公告
公告详情版权归正义网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检察院对贺德胜、胡红霞等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时间:2026-09-10      新闻来源:正义网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检察院

公告

潭岳检民公告〔2026〕1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贺德胜(430321******190054)、胡红霞(430321******11782X)等人明知黄麂、野鸡、斑鸠、野兔为陆生野生且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野生动物,仍非法收购、出售,破坏了生态系统功能和生态平衡,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对于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并将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湘潭市高新路岳塘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731-58532002

特此公告。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