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 检察日报社主办
    
首页>>公告在线网>>民事公益诉讼公告
公告详情版权归正义网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湖南省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检察院对周口馨禾物流运输有限公司等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时间:2026-09-10      新闻来源:正义网

湖南省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检察院

公告

 

衡南岳检民公告〔2026〕1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周口馨禾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司机曾春立驾驶货车行驶至南岳区时,追尾江西海易鸿物流有限公司运载危化品氢氟酸的车辆,导致氢氟酸泄漏,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并将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湖南省衡阳市南岳区南岳镇禹王路150号。

联系电话:0734-5670692

特此公告。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