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检察院
公告
攀西检民公告〔2026〕4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刘文潇、高飞在2020年5月至2026年1月8日期间,采购猪肉干冒充牛肉干,在淘宝上购买“牛肉干”标识的分装袋,将猪肉干分切装入“牛肉干”包装袋内,冒充牛肉干通过其店内展示柜、微信朋友圈销售。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侵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刘文潇,居民身份证号码:510403******0355;高飞,居民身份证号码:510403******035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并将提起诉讼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攀枝花市西区苏铁中路260号
联系电话:18281232130
特此公告。
202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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