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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平县人民检察院对沈友福、潘开德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时间:2026-09-15      新闻来源:正义网

贵州省黄平县人民检察院

  

 

黄检民公告〔20264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沈友福、潘开德在黄平县舞阳湖水域用电鱼设备进行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严重破坏了水生动物资源和水生态环境,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并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贵州省黄平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855-2433101

特此公告。

 

 

2026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