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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检察院对王霞、徐永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时间:2026-09-21      新闻来源:正义网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检察院

公告

渝足检民公告〔2026〕4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王霞、徐永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侵害众多人员的生命健康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邮寄地址: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先锋路39号附21号

联系电话:023-43726299

特此公告。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