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敦煌市人民检察院
公告
敦检民公告〔2026〕1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张卫昌(622103******6517)、何明(622103******6512)、赵栋(622103******651X)、杜新会(622103******6539)、邱旭成(622103******6515)、张建平(622103******6515)、韩继文(622103******6512)滥伐林木的行为侵害国家森林资源权益,削弱农田防护林防护效果,破坏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邮寄地址:甘肃省敦煌市肃州镇古城北路700号(敦煌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联系电话:0937-8853519
特此公告。
202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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