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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检察院对王雪萍、严贵花、张艳姣等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时间:2026-10-15      新闻来源:正义网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检察院

公告

扬邗检民公告〔2026〕7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王雪萍,严贵花,张艳姣等人可能存在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并将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文汇西路226号邗江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联系电话:0514-87982353

特此公告。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