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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大荔县人民检察院对党建龙、王相敏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时间:2026-10-16      新闻来源:正义网

大荔县人民检察院

公告

大荔检民公告[2026]1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党建龙(公民身份证号码:61212719******7211)、王相敏(公民身份证号码:61052319******7264)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损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并将提起诉讼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联系电话:0913-3396913

特此公告。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