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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福海县人民检察院对陈新德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时间:2026-10-20      新闻来源:正义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福海县人民检察院

公告

福检民公告〔2026〕1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陈新德(公民身份号码65432319******3318)非法占用农用地69.9亩,造成林地植被破坏,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并将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情况书面告知本院。公告期满后,适格主体不提起诉讼的,本院将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邮寄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福海县福海镇永安西路30号

联系电话:0906-3472993

特此公告。

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