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阳西县人民检察院
公告
西检民公告〔2026〕1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谢家茂(身份号:44172119******3012)、刘朝兰(身份号:53262119******1947)长期收购钟用(身份号:44172119******3036)、谭明丰(身份号:45270219******0995)、张具平(身份号:51222219******255X)等人毒杀的狗,加工处理后销售到阳江市各地的熟食摊档,最终卖给消费者,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公益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并将提起诉讼有关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广东省阳西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联系人:陈检察官联系电话:0662-5531101
特此公告
202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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