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检察院
公告
通检民公告〔2026〕20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罗天仁(公民身份号码513025******060376)、罗从军(公民身份号码513721******250373)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自2024年以来在位于四川省诺水河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全年禁猎的通江县诺水河镇潮水村附近山林,使用猎套、兽夹等禁用的工具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平衡,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并将提起诉讼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壁州街道城南路128号通江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827‑7200215
特此公告。
2026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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