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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市检察院对高润琪、谌生洲、胡瑶、朱良平4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时间:2026-10-23      新闻来源:正义网

  四川省西昌市人民检察院

  公告

  西市检民公告〔2026〕8号

  本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违法行为人高润琪(身份证号:51340119******3031)、谌生洲(身份证号:51340119******3015)、胡瑶(身份证号:51340119******3055)、朱良平(身份证号:51340119******3017)破坏生态资源的违法行为造成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或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并将提起诉讼或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四川省西昌市什字街42号西昌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834-2597995

  特此公告。

  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