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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晋城市人民检察院对申波波、郑清平、牛高峰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时间:2026-10-23      新闻来源:正义网

山西省晋城市人民检察院

公告

晋市检民公告〔2026〕1号

本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申波波(公民身份证号码:140511******056311)、郑清平(公民身份证号码:140511******148716)、牛高峰(公民身份证号码:410882******136012)在山西泽州猕猴省级自然保护区内非法修建道路、平整河道过程中,违法占用公益林地、开采石灰岩矿,造成自然保护区内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被破坏,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并将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山西省晋城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

联系电话:0356-2060739

特此公告。

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