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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铁路运输检察院对李乐峰、何广兵、史作莉、代全周等4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时间:2026-10-27      新闻来源:正义网

集宁铁路运输检察院

公告

集铁检民公告〔2026〕12号

本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李乐峰(公民身份号码370826XXXXXX120513)、何广兵(公民身份号码370826XXXXXX17251X)、史作莉(公民身份号码370826XXXXXX102580)、代全周(公民身份号码370283XXXXXX111553)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破坏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并将提起诉讼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察哈尔东街2号集宁铁路运输检察院第三检察部

联系电话:0474-8259105

特此公告。

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