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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丰县人民检察院对李荣等三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时间:2026-10-27      新闻来源:正义网

江苏省丰县人民检察院

公告

丰检民公告〔2026〕2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李荣(公民身份号码522630******060153)、李应丞(公民身份号码522630******06017X)、李应照(公民身份号码522630******200154)利用机关笼、粘网等禁用猎捕工具非法狩猎,破坏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并将提起诉讼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江苏省丰县中阳大道东延伸段301号。

联系电话:0516-67076550、0516-67076557。

特此公告。

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