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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雄县人民检察院对应元贵、应绍信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时间:2026-10-28      新闻来源:正义网

云南省镇雄县人民检察院

公告

镇检民公告〔2026〕7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应元贵(男,公民身份号码53212819******6514)、应绍信(男,公民身份号码53212819******6515)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破坏了生物多样性,危害了生态系统的平衡,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或者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邮寄地址: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南台街道办事处南广路街心花园南200米。

联系电话:0870-3131622。

特此公告。

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