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江达县人民检察院
公告
江检民公告[2026]3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2026年4月6日,西藏自治区江达县邓柯乡村民旦某(公民身份证号码54212219******0119)在其热尼娃(地名)盗伐云杉6株的行为,破坏国家森林资源,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依照法律有关规定提起诉讼,并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逾期本院将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邮寄地址:西藏自治区昌都市江达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895-4512000
特此公告。
2026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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