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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检察院对兴业县矿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时间:2026-11-02      新闻来源:正义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检察院

公告 

玉州检民公告〔2026〕4号

本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兴业县矿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兴业县卓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西百业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兴业县兴德智能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兴业县乐家矿业有限公司、兴业县共创矿业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非法采矿行为致使土地毁损,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第一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邮寄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玉东大道3号,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联系电话:0775-2695196。

特此公告。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