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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对吴伟江非法捕捞水产品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时间:2026-11-04      新闻来源:正义网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

公告

东二区检民公告〔2026〕6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吴伟江非法捕捞水产品,不仅损害了水生生物的多样性,还破坏了水域生态平衡和渔业可持续发展的根基,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并将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莞长路152号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刘适强

联系电话:0769-38928050

特此公告。

202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