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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市人民检察院对罗恒、李家贵等4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时间:2026-11-04      新闻来源:正义网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检察院

公告

兴仁检民公告〔2026〕4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罗恒(公民身份号码:522322******172416)、李家贵(公民身份号码522322******270834)、邹帮金(522322******162415)、李昌华(公民身份号码522324******292811)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收购、出售国家二级保护噪鹛科画眉的行为,人为造成自然系统生态链和生态功能受损,农林系统害虫数量增加,植物种子传播受影响,可致生态失衡,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并将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贵州省兴仁市东湖街道东湖社区法检路1号;

联系电话:0859-6448020;

特此公告。

202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