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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检察院对陈楚辉、洪泽鑫等6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时间:2026-11-05      新闻来源:正义网

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检察院

公告

揭榕检民公告〔2026〕4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洪锭天(公民身份号码:440525****026894)、洪贤才(公民身份号码:440525****056851)、陈楚辉(公民身份号码:445221****286838)、苏锐鹏(公民身份号码:445221****20685X)、洪锐中(公民身份号码:440525****196834)、洪泽鑫(公民身份号码:445221****136877)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破坏了渔业资源和生态平衡,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并将提起诉讼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663-8667002

特此公告。

2026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