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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检察院对姜茂青、连云港苏湘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时间:2026-11-05      新闻来源:正义网

东海县人民检察院

公告

东检民公告〔2026〕19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姜茂青(32072219XXXXXX5431)、连云港苏湘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91320722XXXXXX40P)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违法行为造成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并将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东海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518-87170562

特此公告。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