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歉信
本人崔纯娟(230125******086066)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在担任酒店负责人期间,法律意识淡薄,将客户入住信息擅自发送给他人,侵犯了公民个人信息,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我在此向社会公众真诚道歉,我将引以为戒,决不再犯。
特此致歉!
致歉人:崔纯娟
202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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