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歉信
本人周之会(370828********2631),因法律意识淡薄,实施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侵犯了不特定群众的合法权益,现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愿意依法承担责任,现通过媒体向广大公众赔礼道歉,承诺一定改过自新,做守法公民。
特此致歉!
致歉人:周之会
202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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