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歉信
本人张衡(身份证号码:430422********391X),由于法律意识淡薄,销售了有毒、有害食品,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对此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愿意积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现通过媒体向广大公众公开赔礼道歉,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保证不再发生类似违法行为。
特此致歉!
致歉人:张衡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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