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歉信
我们是闫高社(男,汉族,身份证号码:13043119******0036)、张晏(男,汉族,身份证号码:32102319******0219)、舒文军(男,汉族,身份证号码:21012219******4210)、赵万红(男,汉族,身份证号码:21012119******3135)因法律意识淡薄,通过渗坑排放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行为破坏土壤生态环境,损害了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我们已经深刻认识到错误,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此向公众诚恳道歉,今后一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护生态环境,做一名合格的公民。
特此致歉!
致歉人:闫高社、张晏、舒文军、赵万红
2026年1月8日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许可证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许可证 |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许可证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