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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岩对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公开致歉信

时间:2026-01-12      新闻来源:正义网

致歉信

本人金岩,因法律意识淡薄,心存侥幸,实施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侵害了他人的信息安全与合法权益,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对此我深感愧疚与自责。

在接受法律制裁的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公民个人信息受法律严格保护,绝非可以随意获取、利用的资源。我的行为不仅给受害人带来了难以估量的困扰,也损害了社会公众对个人信息安全的信任,辜负了家人、亲友以及社会各界的期望。

在此,我谨向所有因我的行为遭受侵害的受害者,致以最诚挚的歉意!向社会公众致以深深的歉意!

我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认真接受改造,深刻反思自身错误。今后,我必将痛改前非,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和价值观,以实际行动弥补自己的过错。同时,我也希望能以我的经历为戒,警示更多人敬畏法律、尊重他人权利,共同守护个人信息安全,维护清朗有序的社会环境。

致歉人:金岩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