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 检察日报社主办
    
首页>>公告在线网>>致歉信
公告详情版权归正义网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刘志超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安全行为的公开致歉信

时间:2026-01-14      新闻来源:正义网

致歉信

本人刘志超(身份证号码:130322********0056)由于法律意识淡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侵犯了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我的行为损害了公民隐私和信息安全,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我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赔偿损失,现在诚恳地向社会公众道歉,以后一定遵守法律法规,保证绝不再犯。

特此致歉!

致歉人:刘志超

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