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歉信
本人高桥贤(身份证号码:372523********9657),因法律意识淡薄,违反国家野生动物保护等法律规定,非法买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我的行为危害了野生动物资源,破坏了野生动物生物多样性,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现已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承担责任。我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证不再发生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
特此致歉!
致歉人:高桥贤
202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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