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歉信
本人龚六娣(身份证号码:440221********5989),由于法律意识淡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侵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于上述行为,我在此向广大消费者表示真诚的道歉!今后我将从这次违法事件中深刻地吸取教训,努力做学法、守法的好公民。
特此致歉!
致歉人:龚六娣
2026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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