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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焕梅对其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行为的公开致歉信

时间:2026-02-26      新闻来源:正义网

致歉信

本人常焕梅,女,(身份证号码:340321********3763)。由于法律意识淡薄,销售了有毒、有害食品,违反了食品法律法规,损害了社会公众利益,现已深刻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在此诚恳地向社会公众道歉,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证绝不再发生任何违法行为,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特此致歉!

致歉人:常焕梅

202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