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歉信
本人甄增旗(身份证号码:132329********1637),由于法律和环保意识淡薄,在唐山金美玉公司清洗模具过程中对环境造成了污染。对此,我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真心悔过,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现通过媒体向广大公众公开道歉,我一定吸取教训,认真学习环保知识,做一个守法、爱护环境的人!
特此致歉!
致歉人:甄增旗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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