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歉信
本人李贵臣,男,1970年9月25日出生,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西黄村镇后马厂村人。本人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在未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未经林业部门批准,在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西黄村镇后马厂村西处采挖山场扩建,进村道路,超出审批范围施工,非法使用并改变商品林地用途面积1.5491公顷,合23.2365亩,造成林地原有植被和林地生产条件严重毁坏。
我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规定,对农用地保护造成恶劣影响,对此我深感愧疚与自责,已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严重性和违法性。
目前我已停止违法行为,并按照要求对占用土地面积、标准等条件进行了异地重新造林,主动完成造林工作,现已通过验收,主动配合司法、执法的调查处理。在此,我向社会公众、相关部门郑重公开致歉,保证今后严格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自觉守护农地与生态红线,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特此致歉!
致歉人:李贵臣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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