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歉信
本人潘平录(男,汉族,身份证号码:62290119******2013)因法律意识淡薄,在没有环保手续和污染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向渗井及储存池内排放废液污染周围土壤及地下水环境,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我已经深刻认识到错误,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此,我向公众诚恳地道歉,今后一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护生态环境,做一名合格公民。
特此致歉!
致歉人:潘平录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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