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歉信
本人文立亨(公民身份号码:51031119******1314)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实施了非法狩猎的行为,破坏了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我已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主动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在此向全体社会公众致以真诚的道歉,我今后将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并积极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
特此致歉!
致歉人:文立亨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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