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歉信
本人喻龙飞(公民身份号码:412825********5712),实施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被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我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规定。我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积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现特向社会公众道歉,并保证以后严格守法,踏实工作多为社会作贡献。
特此致歉!
致歉人:喻龙飞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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