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歉信
我们是张华(身份证号码:131022********3841)、张建辉(身份证号码:131023********2410)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实施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侵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现已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特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保证以后遵纪守法,绝不再做任何违法的事情。
特此致歉!
致歉人:张华、张建辉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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