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歉信
本人乔良(男,身份证号码:510681********5016),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实施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侵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现已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自愿积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通过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保证以后遵规守纪,绝不会再做任何违法的事情。
特此致歉!
致歉人:乔良
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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