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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丽娟对其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公开致歉信

时间:2026-05-25      新闻来源:正义网

致歉信

本人桑丽娟,女,汉族,公民身份证号码:370921********3360,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在从事美容行业过程中采取不规范手段实施了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给消费者的身心及财产带来了损害,同时也给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了损害。我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深深的自责,现已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在此,我诚恳地向广大群众道歉,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证不再发生违法行为。

特此致歉!

致歉人:桑丽娟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