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歉信
我们是韩冰(身份证号:370202********1417)、李浩(身份证号:131026********0315)、闫晓磊(身份证号码:150207********2010)、贺小浪(身份证号:511602********2936)、范明桂(身份证号:421125********4032)、林小波(身份证号:440802********0412),由于法律意识淡薄,违反了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规定,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对此,我们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愿意积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特向社会公众道歉,并保证以后严格守法,踏实工作多为社会作贡献。
特此致歉!
致歉人:韩冰、李浩、闫晓磊、
贺小浪、范明桂、林小波
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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