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歉信
本人洪声龙(身份证号码:440500*****016),因法律意识淡薄,非法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违反了国家食品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侵害了不特定多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本人深感愧疚,诚恳地向社会公开道歉,坚决杜绝、自觉抵制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努力成为一个诚信经营、保护食品安全的守法公民。
特此致歉!
致歉人:洪声龙
2026年6月18日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许可证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许可证 |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许可证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