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歉信
本人刘莹(公民身份证号码:232321********4320),由于法律意识淡薄,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侵犯了公民隐私,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对此,经司法机关教育,本人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现向全社会公开道歉。希望大家以我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并加强个人信息防护,不做任何违法的事情。
特此致歉!
致歉人:刘莹
2026年6月25日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许可证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许可证 |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许可证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