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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钦金对其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行为的公开致歉信

时间:2026-07-17      新闻来源:正义网

致歉信

本人范钦金(身份证号码:441421******220411),作为从事食品销售的经营者,为了提升味酵粄的口感和销量,故在制作味酵粄时,加入少许硼砂,并对外销售,经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查发现味酵粄含有不得检出的“硼酸”,侵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本人已深刻认识到了错误,因为自己的错误行为给人民群众健康带来了危害,现向社会真诚公开道歉,保证以后严格遵纪守法,绝不再犯这样的错误。

特此致歉!

致歉人:范钦金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