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歉信
本人张洪财(132421********2374)因法律意识淡薄,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破坏了生态环境、触犯法律,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经过检察官普法教育,我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内心十分愧疚。在此向社会公众诚恳道歉。今后我一定主动学习野生动物保护法,自觉守法,主动宣传护野知识,决不再犯同类错误。
特此致歉!
致歉人:张洪财
202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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