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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云对其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行为的公开致歉信

时间:2026-08-07      新闻来源:正义网

致歉信

本人周云(身份证号码:320482********4406),因法律意识淡薄,销售的瘦身食品含有对人体有毒、有害的成分,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对此,我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现通过媒体向社会公众诚恳道歉,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致歉人:周云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