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 检察日报社主办
    
首页>>公告在线网>>致歉信
公告详情版权归正义网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李超对其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行为的公开致歉信

时间:2026-08-11      新闻来源:正义网

致歉信

 

本人李超(23012119XXXXXX0018),因法律意识淡薄,实施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现已经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与危害性,对此我深刻悔过,现通过媒体向广大公众赔礼道歉,希望大家以我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做任何违纪违法的事情。今后我将严守法律底线,绝不再犯。

 

 

特此致歉

 

 

致歉人:李超

202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