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歉信
本人朱艳琴(公民身份证号码:422827********0240),因法律意识淡薄,销售假冒味精、鸡精食品一案,经来凤县人民法院公益诉讼案件生效确认,本人的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现已充分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以及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的不良影响,对此深感愧疚,特通过媒体向广大公众赔礼道歉。本人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杜绝再次发生同类违法行为,自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特此致歉!
致歉人:朱艳琴
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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